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醉驾被拘役缓刑执行算结案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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缓刑是经过判决并由机关管理的一种刑罚执行方式,犯罪分子在缓刑考验期内需要接受考察和教育。饮酒驾车的判断标准是血液酒精含量在20mg/100mL到80mg/100mL之间,而醉酒驾车的判断标准是血液酒精含量大于80mg/100mL。醉驾的判定需要通过抽血取证来确定,而吹气检测仪器数据只是初步判断的方法。

法律分析

一、醉驾被拘役缓刑执行算结案吗?

首先,缓刑经过人民的判决,并由人民将判决书、执行通知书送到犯罪分子户口所在地或者常年居住地的机关在缓刑考验期内,由机关对被宣告缓刑的罪犯进行考察,由所在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予以配合。

因为缓刑犯不关押而放到社会上,如果该犯原来有工作的还要回原单位继续工作或者回到农村参加生产劳动,基层组织如街道、居委会或者村委会以及其所在的单位,应当积极配合机关管理好缓刑犯。因为这些单位或者基层组织了解犯罪分子的实际表现,有利于对其进行考察教育。

拘役的缓刑考验期为原来判处的刑期以上1年以下,但不能少于两个月;

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被缓刑的罪犯没有再犯新罪也未违反有关缓刑的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

二、酒驾和醉驾的判断标准是什么?

1、饮酒驾车

饮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

根据计算,一般情况下饮用350mL(约相当于1小瓶)啤酒或半两白酒(20ml)后,血液酒精浓度就可达到0.02(20mg/100ML),即达到饮酒驾驶的处罚条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暂扣一个月以上三个月以下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记6分。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法律处罚更加严厉:饮酒后驾车,处暂扣三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五百元罚款,记12分。

2、醉酒驾车

醉酒驾车判断标准:车辆驾驶人员血液中的酒精含量大于或者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根据国家《车辆驾驶人员血液、呼气酒精含量阈值与检验》规定,100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达到20-80毫克的驾驶员即为酒后驾车,80毫克以上认定为醉酒驾车。

吹气检测不纳入醉驾鉴定。按照刑事案件取证的标准,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查酒驾中的酒精监测仪器数据,仅是交警前期判断醉驾的方法,通过对嫌疑人体内酒精含量的比对,作出具鉴定结论。

结语

结案是指在刑事诉讼中,经过的判决和执行通知书的送达,对于被宣告缓刑的罪犯,在缓刑考验期内,如果没有再犯新罪或违反缓刑监督管理规定,缓刑考验期满后,原判刑罚就不再执行。饮酒驾车和醉酒驾车是两种不同情况下的判断标准。饮酒驾车是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而醉酒驾车是指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等于80mg/100mL的驾驶行为。对于有醉驾嫌疑的司机,必须进行抽血取证来作出具鉴定结论。

法律依据

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2021修订):第五章 机动车驾驶人管理 第三节 校车驾驶人管理 第八十九条 机关交通管理部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五日内审查提交的证明、凭证,并向所在地县级机关核查,确认申请人无犯罪、吸毒行为记录。对符合条件的,在机动车驾驶证上签注准许驾驶校车及相应车型,并通报教育行政部门;不符合条件的,应当书面说明理由。

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处理程序规定:第四章 行政强制措施适用 第三十五条 车辆驾驶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当对其检验体内酒精含量:

(一)对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酒精含量结果有异议并当场提出的;

(二)涉嫌饮酒驾驶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的;

(三)涉嫌醉酒驾驶的;

(四)拒绝配合酒精呼气测试等方法测试的。

车辆驾驶人对酒精呼气测试结果无异议的,应当签字确认。事后提出异议的,不予采纳。

车辆驾驶人涉嫌吸食、注射毒品或者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品后驾驶车辆的,应当按照《吸毒检测程序规定》对车辆驾驶人进行吸毒检测,并通知其家属,但无法通知的除外。

对酒后、吸毒后行为失控或者拒绝配合检验、检测的,可以使用约束带或者警绳等约束性警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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